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签署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标志武汉首次将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责任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合作备忘录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规定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对象、送达方式、公示途径、联合惩戒等内容,文书送达、文书分发、信用修复等流程,以及双方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进行了确定,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落地落细。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法律文书,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分发给相应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据悉,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任职限制或行业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公示。(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