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重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部印刷发行处反馈,电话:55569213,55569216。
北京市出版物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重新认定结果如下: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3.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
4.北京联兴盛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
6.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7.北京科信印刷有限公司
8.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顶佳世纪印刷有限公司
10.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11.中煤(北京)印务有限公司
12.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13.北京尚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4.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15.北京通州皇家印刷厂
16.北京博海升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7.北京金盾印刷厂
18.北京瑞禾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9.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北京地大彩印有限公司
21.北京建宏印刷有限公司
22.中国电影出版社印刷厂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