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主动履行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从标准制定、质量监管、风险防控等环节入手,持续抓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灾害预防和救助能力。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制定发布相关地方标准。近年来,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了《抗震宜居农房加固改造及新建技术规程》《电梯应急处置规范》《宁夏矿山地质灾害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监测技术规程》《湿地公园雷电防护技术规范》《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工作规程》《宁夏城市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与暴雨雨型报告报告编制规范》《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标准》等地方标准,有效弥补了防灾减灾领域相关标准供给不足问题,为防范自然灾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连续三年联合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共抽查消防产品25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98%及时查处制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消防产品流通市场。联合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开展代储防灾减灾物资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代储物资质量合格。受理物资储备机构委托的救灾帐篷、折叠床、雨鞋、军大衣、棉被褥等产品检验72批次,协助代储机构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入库质量关。
三是抓好风险防控。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简称“三品一特”)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守好守牢“三品一特”质量安全底线,既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客观需求,也是有效服务防灾减灾工作的基本途径。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借助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载体,通过生产经营许可、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落实主体责任等措施,持续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守住了质量安全底线,全区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