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出版物印刷企业: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市新闻出版局决定组织开展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保障企业”)年度考评和重新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保障企业年度考评工作
(一)考评对象
市委宣传部于2019年6月认定的22家保障企业。
(二)考评方式
采取企业自评、现场审核、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打分的方式确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按得分排序前一至五名的企业为优秀、得分前六至十五名的企业为良好、其余企业为合格(60分以上),得分不足60分的企业为不合格。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保障企业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履行保障任务、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1.企业自评。7月30日前,企业填写《2021年度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自评表》,并将自评表(含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审核测评。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自评材料审查、服务满意度调查、专家现场审核、综合测评打分等工作。
3.通报结果。9月底前,向参评企业通报考评结果。
二、重新认定保障企业工作
按照《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保障企业重新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持有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不含专营报纸印刷),且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登记地址一致的企业。
2.承担北京地区出版的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大主题出版物、重要报纸期刊、全市中小学教科书、少儿出版物等印制任务。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4.环保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企业通过环境标志认证(平版印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清洁生产审核。
5.服务保障能力较强,技术装备先进,工艺、工序比较完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质量管理工作优秀。
6.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队伍。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在区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需提供入住开发区(园区)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5.企业VOCs排放情况检测报告(应提供最近两次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6.获得各项认证资质证书和奖项证书(文件)(复印件)。
7.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7月30日前,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
2.材料初审。8月2日至8月6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接到通知后应于2日内补充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告知企业未通过原因。
3.现场审核。8月20日前,组织专家组完成对通过材料初审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4.综合评定。8月31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现场审核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提出入围企业名单。
5.公布名单。9月底前,经批准后,对保障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正式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原保障企业名单作废,牌匾收回。
三、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推动北京市印刷业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对接,按时完成年度考评和重新认定的各项工作。
(二)各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报送地点:北京印刷协会(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0号),联系电话:66037300、66037368
附件:1.《保障企业动态管理评分标准(2021年)》 .docx
2.《2021年度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自评表》.docx
3.《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申报表》.docx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