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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城:用青春和汗水书写公平正义

  • 时间:2023-03-25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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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李法官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不用谢,这是你们应得的,也是我该做的。”

  在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大寺人民法庭的民族团结巡回法庭,这样的对话经常会出现。村民口中的李法官,就是钦北区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自治区首批壮汉双语法官李钦城。

  为更方便地服务辖区群众,在李钦城推动下,钦北区法院在社区、村委设立双语法官工作室,组建双语审判团队,将庭审搬到村屯、老百姓家中,用民汉双语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展司法服务。在他的倡导并推动下,成立了全国首个设在派出法庭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教育实践站。

  李钦城严格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坚持用对家里人的那份耐心和当事人共情沟通,尽最大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明法析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赢官司的人明理,输官司的人明法,让司法阳光温暖民族地区。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3月10日,李钦城再次来到那蒙镇岳马村,并把法庭搬到村委,现场处理诉讼案件。

  “村委调解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当事人甚至理都不理。”那蒙镇岳马村党支部书记程忠禄说,去年6月,因为砍运松木需要开路,黄某兵雇请的人将黄某珍林地上的11株荔枝树和5棵桉树砍伐,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无法达成和解。

  庭审过程中,李钦城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用壮语和白话梳理案情、释法明理,在场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也都完全明白对方所表达的意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调解成功。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民族政策,服务辖区群众,钦北区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率先设立全国首个民族团结巡回法庭,李钦城充分发挥自身语言优势,带领团队开展双语巡回办案,秉持为民情怀,践行着让“群众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用“零距离”的方式为群众畅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用法治的方式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新动能。

  2019年以来,他巡回办案、案件回访的足迹踏遍辖区四个乡镇30多个自然村,用真情和汗水赢得老百姓普遍信任,所审结868件案件,无一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辖区的人民群众安全感由91.55%上升到98.01%。

  在民族地区撒播司法阳光

  作为一名85后,李钦城从北海市合浦县法院选调到钦北区法院工作后便主动申请到大寺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八年多。为了让司法阳光延伸到壮乡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李钦城经常带领大寺人民法院团队,一天跑几十上百公里深入偏远的村屯访民情、化纠纷。

  “我们法庭只有两个法官,一年要处理600多个案件,这就要求我们要高效办案。”李钦城说,法庭就是一个小法院,分工没有那么细,很多事情都要亲力亲为。为寻找着一种更符合当地风土人情、群众都能接受的沟通途径,他时常向民俗领域的专家、向乡里乡亲请教,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说,法官其实就是社会的医生,只有用一颗赤诚真心和对家里人的那份耐心,不辞辛苦和当事人共情沟通,详细地望闻问切,才能对症下药,换来群众的满意真情。

  “他走遍了辖区每一片土地,有着用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的赤诚情怀。”谈起李钦城,那蒙派出所民警许家笋这样说道。

  李钦城是新时代的优秀法官,更是群众的贴心人。他多年如一日,用青春和汗水在民族地区书写公平正义。由于成绩突出,他所在的大寺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等荣誉,他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度“学习身边榜样”活动自治区级榜样等多项荣誉。

  2023年,李钦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被誉为少数民族司法阳光的撒播人;在钦州市举行的首届“十大法治新闻”和“十大法治人物”宣传学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被评为“十大法治人物”。

  众多荣誉加身,李钦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荣誉的取得是组织培养、领导的关心和同事支持的结果,我只是做好本职工作而已。”(记者 肖鑫)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sbhr/202303/t20230324_6579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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