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出版资讯 > 正文

省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专项整治

  • 时间:2023-03-24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字号:

  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生产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品种

  食品生产中可能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的品种,以及食品生产带有行业共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的食品品种,如大米、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蜂产品、蔬菜制品等。

  二、重点整治行为

  重点打击大米中使用香精勾兑冒充泰国香米等更高价值的大米、使用添加猪肉、鸭肉等其他肉源的“调理肉片”“复合肉片”冒充“牛肉卷”、“羔羊卷”、食用植物油中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以次充好、白酒中添加甜蜜素、蜂蜜中掺杂使假、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对象

  以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为主,尤其是以往发生监督抽检不合格、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辅,尤其是产量较大、销售范围较广的食品小作坊。

  四、整治措施

  (一)督促食品生产者开展自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等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情况作为自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查找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

  (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在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抽检监测。结合国家、省级及地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抽检和监测。重点对可能存在问题或者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的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稿 源: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通讯员:冯铄涵


原文链接:http://amr.jiangxi.gov.cn/art/2023/3/17/art_22466_43922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