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58个县(市)入选,其中广西有4个县(区、市)榜上有名,它们分别是:柳州市城中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桂林市荔浦市。
据悉,首批自然资源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
通过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有效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
首批入选的25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覆盖土地、矿产、海洋资源三大类。其中,土地资源类183个,矿产资源类57个,海洋资源类18个,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将在示范期内享受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用地指标、矿产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