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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镇花溪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 时间:2023-02-04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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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东兴市东兴镇花溪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近日,笔者走进花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群众来来往往,工作人员们耐心接待服务,法律服务窗口设立其中;户外法治宣传教育长廊内容丰富,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栏上党支部成员分工职责、财务收支、政策性补助发放等情况一览无余。

  近年来,花溪社区立足居民需求,围绕重点,科学统筹,从健全商事议事制度到创新法律服务种类,从抓实法治队伍建设到打造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共建共享民主法治社区。

  该社区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议事制度,严格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每季度按时公布社区居务、财务,方便居民群众知晓社区财政及各项工作,依托党支部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小组会等,针对大额资金支出、重大决策等社区事务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和民主协商,开设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累计调解纠纷约200余起。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持续增强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实效,依法为民办事,形成社区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法治的良性循环。

  花溪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张家华说:“我们社区自2018年6月以来,结合社区儿童家园进行法治宣传,利用周末课堂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日常入户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知识手册,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

  该社区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图书室、科技展览角,通过利用居民微信群、开发便民APP等新媒体推行“互联网+法治”,为群众提供学法用法平台及场所。还创建“党旗领航·公益课堂”,开设周末、寒暑假课堂,同时依托社区文艺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精神走深走实。此外,社区科学规划,建设配套体育设施、文化活动场地,开展“文明家庭”评比、除“四害”、垃圾分类等活动,积极打造宜居社区,优化人文环境,使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成 晴 黄华仪)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sxdt/202302/t20230202_65505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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