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部门,省属文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实行“自愿申报、考核授牌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组织综合考评、向社会公示,省版权局结合2020年和今年一季度作品登记工作推进情况,拟对目前的版权服务工作站进行调整,并新命名一批版权服务工作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以下4个单位“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资格
云南海归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昭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宣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沧融媒体新闻社
被取消的版权服务工作站,由州市版权管理部门收回“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牌匾,在云南版权登记系统的登记通道关闭。
二、同意在以下1个单位设立“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软件正版化)”
云南创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同意在以下14个单位设立“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
云南拾翠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云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云南略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开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博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云南紫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云南元亨利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安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玉溪市昊协科技有限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红河州联创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
墨江视点传媒有限公司
华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省版权局具体要求,不断提升作品登记服务水平,全面推动版权创作、保护和运用,促进全省版权产业发展,助推我省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版权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