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批通过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单位名单及相关许可项目和生效日期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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