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06次常委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政协山西省委员会2019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做好今年信访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注重社情民意研判,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要坚决杜绝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求真务实作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诉求。要发挥信访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科学建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牢牢把握正确的立法方向。要抓好今年立法计划的落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把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拓展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由省委常委会审定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要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在协商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会议指出,制订《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是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质量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履行好监督责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山西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省委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山西省2019年政党协商计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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