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我局研究起草了《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请有关单位和公众于2022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zscqbghy202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电话:024—86674256
传真:024—86916000
附件: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