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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1-15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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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出版物印刷企业: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推动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试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开展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保障企业”)2024年度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2023年12月公布的22家保障企业。

  二、考评方式

  本年度考评工作采取企业自评、现场审核、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专家评分排序前5名的企业为优秀、6-15名的企业为良好、其余60分以上企业为合格,6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合格。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保障企业自认定以来至今所履行保障任务、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企业自评。11月29日前,请各企业依据《保障企业动态管理评分标准》(2024年),如实填写《2024年度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自评表》,并将自评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9号院内41号,联系人:陈冰;电话:13621309080、66036875)。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自觉进行整改。

  2.审核考评。12月20日前,市新闻出版局将对企业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专家现场审核和综合测评打分等工作。同时,将按程序公布考评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对保障企业进行年度考评,是提升北京市印刷业“四个服务”水平、推动印刷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考评结果将“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绿色化发展奖励项目”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年度考评各项工作。

  2.各保障企业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保障企业动态管理评分标准》(2024年)

  2.《2024年度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企业自评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11月15日

  

  (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联系电话:55569212、55569216)


原文链接:http://www.bjxwcbj.gov.cn/zwxx/tzgg/xwcb/04de2434b4624234beb371a19c1341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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