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热点专题 > 正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8期)

  • 时间:2022-09-09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字号: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3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94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丽水市莲都区波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嘉善县欣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日初莲花购物有限公司九龙湖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奉化区西河戴黎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宁波市江北马于峰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台州市新田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台州市同康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鱼板烧(五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台州市黄岩中心菜市场牟彩菊摊位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乐清乐昌店销售的标称杭州萧山径游上益食品厂生产的瓜子香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糟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湖州、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831.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831.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2/9/4/art_1228969898_590236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