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围绕体系、能级、素质、活力等“四个提升”实施16项举措,强化人才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作用,树牢“大人才观”,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为总抓手,一体推进知识产权强省、人才强省战略。一是突出体系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统筹谋划。建立一体化机制,推行差异化举措,打造多元化载体,形成协同联动、长抓长效的工作体系。二是突出能级提升,加强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育。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研究、基础、国际化等重点人才培养方法路径,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三是突出素质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完善培训载体,优化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广度,加大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四是突出活力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关怀激励。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评价、激励、政策衔接等机制,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浙江将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8.6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9000人,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900人,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8家。到2027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12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10000人,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1200人,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5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