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省局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新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按照《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4〕28号)的部署,本次培训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解读。通过宣贯培训,督促生产企业加快过渡期内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责任,更好的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本次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在省局设立主会场,省局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班成员处室、省检验检测中心(质检所)、省机械质检站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设立分会场,各市局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班成员单位,各市综检中心、各市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及相关配件产品全部生产企业和部分重点销售企业的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郭晓青/文 聂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