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设区市层面出台的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
7月31日,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该《条例》。《条例》共计18条,确立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的,明确了地理标志产业促进职能部门及职责,制定了地理标志产业促进措施,提出了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和行政救济途径,强化了政府监管制度保障。
据介绍,《条例》具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贯通衔接重实效。《条例》第二条注重与国家现行有关上位法衔接,第三条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工作的协作分工,着力解决地理标志多头管理、政策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二是有效运用促发展。《条例》将已有的地理标志产业促进措施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结合发展规划制定多项产业促进指引性条款。通过普查、信息服务平台和产业发展体系建设等措施,强化地理标志运用保护,推动地标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三是明晰责任强保护。《条例》健全了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明确了救济途径和地理标志管理人、地理标志使用人以及相关市场主体职责、责任。四是强市建设奠基石。《条例》完善了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法治化水平,构建惠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行政和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淮安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31件,数量持续保持江苏第一、全国前列。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信息显示,“盱眙龙虾”连续9年位列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水产类榜首。地理标志产业已经成为淮安市发展的独特优势,地理标志工作影响力、品牌力持续提升。《条例》的出台是淮安市强化地理标志法治保障、护航淮安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淮安地理标志从数量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又一重要举措。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