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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建设

  • 时间:2024-07-31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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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指导帮助下,天津高标准完成了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建设任务。试点期间,围绕通过国家试点建设助力全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目标,实施裁决规范化建设八项举措,全面提升专利裁决工作质效,营造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是高位部署落实。成立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组织推进的试点工作机制;局党组就年度重点任务、加强资金保障、出台裁决规范性文件等工作5次专题研究部署,连续3年将裁决工作纳入区域党委政府保护考核,确保34项试点任务件件有落实。

  二是强化法制保障。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基础上,试点期内出台了《天津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和《天津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主体资格、受理条件、裁决救济等程序性和实体性条款。

  三是完善裁决体系。建成了市、区、大队、监管所四级专利行政保护体系,2023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28件,较2022年提高115.4%,案件办理质量和成效较试点前明显提升。

  四是提升裁决能力。连续3年举办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国家和兄弟省市执法专家来津授课指导,全市办案人员数量由试点前的36人提升到260人;全市16区均明确了专利裁决部门,形成了市局指导、区局主责、市场所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是办理精品案件。加强区域保护工作提供指导,连续3年遴选发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指导河东区和滨海新区办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连续2年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件。

  六是加强保护协作,组织华北五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分享22例典型案例;加强东中部区域十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办理兄弟省市转办案件;利用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资源,选聘15名技术调查官参与裁决办案。

  七是夯实工作保障,加强试点工作投入,遴选具有管理、法律、技术综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负责裁决工作,2024年安排90万专项经费用于专利裁决试点工作。

  八是加强裁决宣传,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加强新时代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告知裁决制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道天津裁决工作信息8篇。

  下一步,天津还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通过业务培训和一线指导,持续提升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保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企业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指导服务,提高专利裁决行政制度的影响度,助力天津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天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7/29/art_57_194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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