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近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出台了《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五个方面十四条具体措施,主要涵盖了知识产权主体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金融赋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等内容。
《措施》聚焦当前我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需求,首次重点在试点示范培育、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地理标志融合发展等7个方面集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为带动企业发展、引领产业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金白银”政策红利。同时,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通过组织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促进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助力企业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措施》紧盯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面短板弱项,在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服务供给和政策保障。同时联合发改、银保监、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制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为加速推进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增效、顺利完成“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任务指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措施》重点突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优先审查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探索,通过拓宽服务范围、优化服务内容、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服务渠道,积极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高水平的综合服务,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资金政策红利,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创造内生动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护航中小企业稳定经营和创新发展,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围绕《措施》重点内容,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统筹抓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不断强化业务指导和服务供给,持续加大银企对接、入园惠企等工作力度,跟进做好监督问效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切实将《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