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贵港市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丽霞获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王丽霞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0多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31件,现任港北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工作以来,王丽霞始终坚持为民办事的服务宗旨,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平台为群众纾困解难。她创新性提出并在该中心实施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积分制”管理办法,带动更多优秀律师投身法律援助事业,有效解决港北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紧缺和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根据律师擅长领域细化分工,提高港北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调解室,优先调解农民工讨薪等民事案件,成功调解案件218件。此外,王丽霞始终坚持扶弱助困,聚焦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公益法律宣传活动65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3689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和援助服务120多次。(记者 李宗奇 通讯员 林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