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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北流:五个村入选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

  • 时间:2024-03-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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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文明办将在玉林北流市北流镇新城村、民安镇丰村、民乐镇萝村、新圩镇河村、新圩镇梧村等5个村开展“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倡导文明新风,着力破除高价结婚彩礼、大操大办婚丧事等陈规陋习。3月21日上午,新圩镇梧村召开“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座谈会,就如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进行深入讨论,并向村民代表征求推进试点村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这标志着北流市“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推进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北流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好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引导各村分别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通过理事会建章立制,出台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十提倡”文明新风、灵活落实“五统一”工作法。“十提倡”为:提倡孝老爱亲、提倡喜事新办、提倡少要彩礼、提倡不盲目攀比、提倡不铺张浪费、提倡文明治丧、提倡节俭适度、提倡相亲报备、提倡集体婚礼、提倡优良家风。“五统一“工作法,即:统一操办规模,统一宴席标准,统一服务队伍,统一礼金上限,统一监督管理。该市将通过全面、深入落实“十提倡”“五统一”,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杨光登)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wmcj/202403/t20240327_6755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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