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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做好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的通告》印发
我区部署电动车及居民家庭火灾防范工作
为吸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月26日,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做好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的通告》,部署电动自行车及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相关工作。
自治区消安办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独立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要配置消防设施和用电装置;严禁车辆违规停放充电及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消防安全科普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
在居民家庭火灾防范方面,自治区消安办要求,居民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熟悉住所周围环境,学习消防逃生、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做好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及使用结束或离家前做好关火、关电、关气的“三清三关”,不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意用电安全、正确使用燃气,加强对小孩安全教育,同时畅通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等消防生命通道,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而延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蒋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