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用塑料容器(奶瓶除外)、汽车制动器衬片、防水卷材、压力锅等47种生产许可管理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962家企业生产的962批次产品,检出13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14%。抽查产品为保鲜膜(袋)、餐具洗涤剂、车用柴油、车用汽油、次氯酸钠、电绝缘鞋、电力电缆、防刺穿鞋、防水卷材、复肥、工业过氧化氢、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工业硝酸、化学试剂、机动车辆制动液、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磷肥、硫酸、密胺塑料餐具、汽车制动器衬片、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人民币鉴别仪、溶解乙炔、商品零售包装袋、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食品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食品用塑料编织袋、食品用塑料片材、食品用塑料容器(奶瓶除外)、食品用纸质包装、食品用纸质容器、水泥、塑料菜板、塑料吸管、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容器(罐体)、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容器(金属)、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容器(塑料)、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纸吸管、盐酸、有机化工产品、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压力锅等47种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保鲜膜(袋)。抽查了杭州、温州、金华、台州、丽水等5个地区9家企业的9批次保鲜膜(袋)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5.56%。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水蒸气透过量。
(二)餐具洗涤剂。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11个地区58家企业生产的58批次餐具洗涤剂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90%。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标志。
(三)电力电缆。抽查了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10个地区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电力电缆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0%。不合格项目为绝缘热收缩试验。
(四)防水卷材。抽查了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8个地区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防水卷材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3%。不合格项目为热老化(尺寸变化率)、低温柔性。
(五)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等6个地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0%。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六)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抽查了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4个地区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76%。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七)汽车制动器衬片。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8个地区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汽车制动器衬片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45%。不合格项目为标志。
(八)商品零售包装袋。抽查了杭州、温州、台州等3个地区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商品零售包装袋产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0%。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九)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抽查了宁波、金华等2个地区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00%。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抽查了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等7个地区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89%。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等9个地区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袋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4%。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二)食品用塑料片材。抽查了杭州、嘉兴、金华等3个地址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食品用塑料片材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00%。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三)食品用塑料容器。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10个地区171家企业生产的171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其中5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99%。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四)塑料菜板。抽查了金华、台州、丽水等3个地区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塑料菜板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57%。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五)压力锅。抽查了台州、宁波、金华等3个地区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压力锅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67%。不合格项目为标志、标签、组件。
(十六)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10个地区57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其中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50.88%。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七)一次性纸杯。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7个地区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一次性纸杯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7.14%。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标识。
(十八)一次性纸餐具。抽查了杭州、绍兴、金华、台州、舟山等5个地区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一次性纸餐具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4.29%。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标签标识。
(十九)纸吸管。抽查了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8个地区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纸吸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6.36%。不合格项目为高锰酸钾消耗量、标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