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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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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3家生产企业、6家经营企业、2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杭州棠棠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碳烤鱿鱼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棠棠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委托生产企业连云港棠品食品有限公司,标称舟山恒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烤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依法于12月6日向舟山恒冠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GJ202120834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现场扣押10袋同批次碳烤鱿鱼丝。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产品60袋,共15公斤。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12月6日向杭州棠棠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GJ202120834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碳烤鱿鱼丝。企业共购入该批次产品50袋,共12.5公斤。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宁波市江北庄秋红鲜活水产行销售的虾蛄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庄秋红鲜活水产行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11月24日向宁波市江北庄秋红鲜活水产行送达了编号为GP0221-34061000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虾蛄。当事人共购入该批次虾蛄5公斤。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当事人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调查。

  三、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销售的子怡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子怡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低聚果糖,叶黄素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国家标准要求。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01日向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送达编号为№: GC01521000601009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该批次产品购进8件,销售8件(含抽样8件)。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立案调查。

  四、杭州临安昌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山点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昌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山点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干,亮蓝、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8月24日向杭州临安山点水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WJG202101885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乌梅干。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箱,共40公斤。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已对当事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8月24日向杭州临安昌光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WJG202101885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乌梅干。企业共购入该批次产品2箱,共40公斤。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五、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肉灌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肉灌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11月22日向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PJ21XZR011的检验报告。

  六、杭州慕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亳州市梦粒源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杭州慕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12月2日向标称生产企业杭州果乐缘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SGJ20212083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杭州果乐缘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假冒异议。经查,该批次实际生产企业为杭州慕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安区局已要求杭州慕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七、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淳璀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澳大利亚乳品工业园有限公司AUSTRALIAN DAIRY PARK PTY LTD生产的淳璀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香兰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9日向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送达编号为№: 912100000749的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该批次产品购进12件,销售9件(含抽样8件),库存3件已封存。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立案调查。

  八、淘宝(网店)销售的荷兰鸡蛋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沂水县百蔬店果蔬超市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康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兰鸡蛋饼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九、淘宝(网店)销售的精制康砖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宜区八一镇藏品堂特产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林芝市易贡珠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易贡茶场)的精制康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淘宝(网店)销售的茯砖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霍城县新宵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委托生产企业崇阳万沃发茶业有限公司,标称湖北力沃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茯砖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一、天猫(网店)销售的贡麻花(油炸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复多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民权县王桥镇张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贡麻花(油炸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二、淘宝(网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綦江区代凌玲电子商务服务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三、淘宝(网店)销售的油菜花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会泽睿溪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委托生产企业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标称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冠源加工厂生产的油菜花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1/12/28/art_1228969898_59012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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