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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0期)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字号: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3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29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杭州萧山前岸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义乌嘉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姜红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宁波雅布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雅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味山核桃碎仁(手抓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临安恒枫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仁,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永丰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兴品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兴品茶叶有限公司对检验依据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二)杭州梅龙茶文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曲红梅(红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梅龙茶文化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平湖市小樊海鲜店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宁波市江北庄桥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浙江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味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天台县金百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东阳童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舟山市定海区乐星超市(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好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调味(生)小黄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706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70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706.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706.xls

  


原文链接:http://zjamr.zj.gov.cn/art/2022/7/10/art_1228969898_59023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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