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泰州市“正版正货”示范项目,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商贸街区、行业协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优化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日前,《泰州市“正版正货”示范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市级“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工作的实施组织方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联合设立泰州市“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办法》规定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承诺试点企业的申报条件、要求和流程。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项目按照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信用审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立项项目。市“正版正货”承诺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信用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立项后,将授予相应称号。
《办法》指出项目承担单位须完成的项目任务。市 “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承诺试点企业要切实履行“正版正货”四项承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管理制度,建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团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示范街区、示范行业项目经费使用来源和范围,《办法》的出台将提升泰州市“正版正货”示范项目实施水平,为营造尊重知识产权、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