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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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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了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并强调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实施,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这既是知识产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工作基点,也是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省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为江苏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好“先手棋”,加强数字经济领域高价值专利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是要牵住自主可控这个“牛鼻子”。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世界各国持续加大集成电路、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强度,积极开展专利布局,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截至2021年9月底,全球数字经济领域专利申请量2617.1万件,主要集中在日本(占比33.81%)、中国(占比32.47%)和美国(占比12.21%),中国专利申请中,广东(占比20.54%)、江苏(占比13.59%)、北京(占比9.76%)分别位居全国前三位。从数量上看,江苏在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水平居全国前列,但在高端芯片、高端软件、核心元器件、基本算法等核心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相对偏少,苏州、无锡等重点城市专利申请量与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反映出江苏在核心技术领域自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要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为抓手,以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聚焦物联网、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产业,遴选长电科技、国电南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重点创新主体,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指导中心在信息通信、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兴数字产业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专利申请和布局,形成专利组合或者专利池,同时,主动对接南京紫金山实验室,围绕6G网络核心技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开展“产才对接”,推动产业加快实现自主可控。

  架起“合作桥”,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探索网信领域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机制,在人才入股、技术入股以及税收方面制定专门政策。江苏科教资源富集、实体经济发达,高校是前沿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也是知识产权成果的主要拥有者。在数字经济领域,江苏高校专利申请量占全省的比重达32.6%,比全国水平高出近15个百分点,其中,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行为识别、无线信道建模、强化学习等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首位。但江苏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专利“表现”却不尽人意,截至2021年9月底,江苏企业数字经济领域专利申请最多的,其申请量仅为9623件,与华为(103933件)、海尔(50348件)、阿里(27168件)等国内领军企业相比,呈现出巨大的差距,这也反映出江苏高校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为此,要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为抓手,支持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省内20余所高校设立实体化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高校现有专利从促进转化实施的角度进行分类标引、分级管理,提高专利技术与企业产品的匹配效率,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赋予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同时,大力推广以数据处理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提高融资的便利化水平和效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和证券化,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力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

  筑牢“防火墙”,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数字经济的创新成果大部分是以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其中,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窃取、模仿、复制的成本相对较低。相比其他业态,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加依赖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带来的一系列新现象、新问题、新客体,既对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主体、客体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对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门强调,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江苏率先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上作出探索,今年4月26日即将实施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健全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交易规范,促进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研究落实,深入开展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商标专利侵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跑出“加速度”,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当前,江苏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在此过程中,强化数字化思维,推动数字化改革是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效能的关键一招。目前,江苏知识产权管理总体上数字化水平还不够高,数据融合共享应用还不够充分,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为此,要以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为契机,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积极运用5G、IPv6+、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丰富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着力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科技创新、金融、信用体系等数据汇聚融通,早日实现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同时,全方位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着力建立完善三项机制,即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机制,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更加便捷高效地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数据;建立完善产业发展决策咨询机制,深入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数据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指导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布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全球知识产权数据分析研究,及时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和风险提示,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来源:《群众》2022年第8期

  作者:支苏平(作者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原文链接: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2/4/26/art_75877_10428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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