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小伙子因车祸脑死亡捐献器官
让生命延续 让爱获重生
11月1日凌晨六时许,来自河池市东兰县泗孟乡的青年小兰,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手术台,完成了他的最后“心愿”:捐献自己的1个眼角膜、1个心脏、1个肝脏和1对肾脏,用于挽救他人的生命,可以使4人获得新生,1人重见光明。
小兰于1987年2月出生,是东兰县泗孟乡的一名壮族农民,在今年10月23日突遭车祸被送至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但因为伤情过重,最终导致脑死亡。
作为家中的长子,小兰多年前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回到村里和母亲一起务农,并偶尔到南宁等地务工补贴家用。他在村里十分乐于助人,有善良乐观的个性,备受朋友们喜爱。今年6月,他的双胞胎儿子出生,俩孩子因患疝气住院治疗,可能需要实施手术治疗。
当小兰的母亲接到他脑死亡的消息后,心如刀割,却在悲痛的同时展现出了一种高尚的品质,主动向医院提出替他完成器官捐献,让小兰的器官继续活着,看他的两个孩子健康成长。
“现在,他救不回来,我们想让他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生命。等他的双胞胎儿子长大了,我们会告诉孩子们,他们的爸爸很伟大,希望他们一定要像爸爸一样做一个善良的人。”泗孟乡钦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小兰的堂哥兰演忠接受采访时说,因为身边没有过捐献器官的事例,为此家族还讨论了两天,最终一致同意捐献小兰的器官。
达成捐献器官意向后,小兰随即被转到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经过评估,他的心脏、肝脏、两个肾脏和眼角膜都符合捐献标准。11月1日凌晨六时,在简短的告别仪式后,器官获取手术顺利完成。其中,他的心脏和肝脏已经在送往外地的路上,而双肾和眼角膜则留在广西,这些器官都将移植到相应的病人身上。
据了解,2011年至今,河池市共计人体器官、眼角膜、遗体捐献85例,今年已有6例,小兰是第7例。捐献者以另一种方式,让生命延续。(首席记者 潘剑 通讯员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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