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1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服务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立足河南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底,我省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体系,为构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建设6-1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不少于100家省级知识产权强企。
——知识产权保护。扎实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积极申建1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持续提升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效能,不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知识产权运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和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争全年专利融资额达到23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专利、商标“一窗通办”,专利、商标电子申请便利化程度与好评度进一步提升。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二、强化顶层设计与标杆引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一)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集中力量编制我省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落实战略纲要的配套文件,确保举措落地见效。继续推进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整合原“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河南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成立“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高起点谋划局省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事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二)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夯实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深入推进郑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县(市区)及省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的评估工作。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工作,推动培育不少于100家省级知识产权强企。择优申报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工作,打造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特色优势。
(三)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部署,做好我省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评估考核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推动对市、县(区)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绩效目标考核。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组织做好我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确保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大进步。
(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 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挖掘一批经济效益高的核心高价值专利,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6-10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做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指导,完善驰名商标的激励奖励政策。实施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品牌提升行动,帮扶有关地区开展地理标志认定申请,助力乡村振兴。做好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和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推进《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推进计划》。研究制定2021年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行政执法保护。建立关键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健全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机制,完善奖优惩劣机制,确保全省执法办案量稳步增长。强化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电商平台对接,指导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做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六)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进省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各地加强非诉机构建设,力争全省非诉讼机构覆盖面达到80%以上。会同省高院研究出台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会同郑州海关落实部门间合作备忘录。召开晋冀鲁豫四省十八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会议,健全“鲁苏豫皖”“自创区”“自贸区”等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协作机制。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支持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大力申建中国(河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漯河市经开区、禹州市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申建。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尤其是自创区、自贸区,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继续推进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
四、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助推高效益运用
(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加快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征集运营项目,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产品,健全交易运营规则,探索建设运营监管系统,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服务体系。选取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持续推动省级专利导航实验区建设,培育2-3家专利导航示范区。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促进产业创新资源优化。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郑州市做好三年建设期总结,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检查评估;洛阳市加快相关项目的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价。
(九)加快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落地,加大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的多样化,力争全年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23亿元。建设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加大对涉农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建立督导机制,加快投资进度,提升运行效益。
(十)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提高高质量专利产出水平;充分发挥国家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的载体作用,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破解企业、高校专利转化实施难题。针对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加强专利导航体系建设,实施专利导航项目,运用专利导航成果,精准对接合作对象,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推动专利集成运用,提高专利转化效率。
(十一)推动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完善高校运营转化体系,加快13家省级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引导高校院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推动高校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激励机制,创新专利转化模式,提高专利转化效率。综合运用“互联网+”模式,建立校企有效对接机制,组织高校院所等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技术推广及对接活动。
五、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供高规格服务
(十二)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统筹发展。优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加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代理机构建设,逐步提高代理机构的专利运营、专利导航等专业化、高端化服务水平。深化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优化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环境。推进郑州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业务落地,实现专利、商标“一窗通办”。加强全省商标受理窗口的业务指导,争取增设1-2个窗口。面向我省生物医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十三)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宣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尤其是实务型人才培养,强化智力支撑。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和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做好知识产权学院布局,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搭建我省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参与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化与《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的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巡讲活动,对政府管理部门、相关企业进行培训。
(十四)健全知识产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统一口径,将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中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调整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加强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监测,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做好专利统计和年度专利统计分析,编制并发布《2020年河南省专利统计分析报告》。
六、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分工任务及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进一步明确细化本地区、本部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责任处室和地市知识产权局请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成效以电子件形式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