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和《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进一步推动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设,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首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开展第四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共10个)
面向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中研发能力突出、专利实力雄厚、知识产权管理健全、高价值专利经验丰富的企业,着眼长效运行目标,优化企业内部制度,加强培育资源投入,集聚专业培育人员,形成较为完善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创新高价值专利培育路径,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专利价值实现。
给予每家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80万元经费支持。
(二)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共10项)
面向涉及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研发经验丰富、专利实力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较为完善、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围绕自主研发核心专利,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从技术价值培育、法律价值培育、市场价值培育、战略价值培育、经济价值培育等五个维度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授权率,优化海外专利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
给予每家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50万元经费支持。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承诺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3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向所属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企业可向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材料初审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每个项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不超过4个,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名额为1个,其他各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为2个。
3.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评定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项目承接单位须以自筹资金方式为本项目按照1:1设置配套资金。市知识产权局适时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督查。
三、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李长君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4;021-50723882(传真)
邮箱:tj2007119@126.com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
附件:1.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
2.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
3.项目实施承诺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