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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加快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现将《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具体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部署,聚焦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等重大战略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为要、质量优先,全力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以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创新创业全链条,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基本建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加快迈进,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夯实工作基础。深入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及《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2022-2023贯彻落实推进计划,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优化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工作,压实知识产权工作属地责任。出台加强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业化建设,有效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评价体系。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积极响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需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诉裁对接、诉调对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支持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先行调解等机制和模式创新。

  (二)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建立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发挥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委员会功能,探索建立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相衔接的专利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大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严厉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指导各区开展假冒专利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建立健全快速处理联动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商标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加大对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等严重侵权行为办案业务指导。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和审查标准,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打击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提高发现和打击的精准度。

  (四)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结合实际明确区域“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培训和地理标志产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重点加强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

  (五)护航重大活动,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全力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国际大型赛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围绕第五届进博会、第九届上交会等大型展会,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深入开展第五届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持续打造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品牌。

  (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康复辅助医疗器具、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电商平台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引导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不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开展对各类市场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检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应季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中上市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七)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推动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提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级,加快构建覆盖全市和更多重点产业领域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体系。支持完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争取设立中国奉贤(化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创新改革为契机,推进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制定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反通知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援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作用,持续为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深化以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推行《上海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评价通则》地方标准,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认定、联合惩戒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区域知识产权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照程序向市知识产权局和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市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相关结果情况将纳入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工作评价范围,并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表扬,对于行政保护不力,侵权问题多发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整改。

  (二)做好工作统筹,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在执法人员、资金、装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案件指导,对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复。继续开展行政保护案卷评查工作。积极做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的遴选推荐工作。

  (三)保证协同联动,畅通执法协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协作,促进知识产权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协调统一,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强化十二省市、长三角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大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执法协作。持续健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保护效率。

  (四)加强培训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加强行政保护队伍能力建设,创新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保护人员能力水平。要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段,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多途径展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舆情和突发事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宣传引导,厚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知识产权局于3月20日前上报具体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上报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电子件同时发至:shszcj@126.com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凌捷 薛鹏

  电话:23110879 23110841

  

PDF下载:
沪知局保〔2022〕10号.pdf


原文链接:https://sipa.sh.gov.cn/xxgkml/20220325/c6fc91f3dd2a4bdcb087ae2ec8a0f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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