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的事就是我的家务事”
——访自治区道德模范朱世文
“村民的事就是我的家务事。”这是自治区道德模范、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科一级主任科员朱世文的心里话。身着检察蓝,行走田地间,他让检徽在乡村振兴中熠熠生辉。
2010年,朱世文受单位委派先后前往融水苗族自治县三防镇拉川村、同练瑶族乡同练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配合驻良寨乡大里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最初,3个村的路面凹凸不平,农业产业发展不足,贫困户占比较大。
“公路和桥梁修建好了,村民就能走出大山。”朱世文说。在他的带领下,村里先后修建了贝江拱洞屯大桥、立母口屯和拉川屯钢丝桥,并修建了两个村13个屯的进村公路,在7个屯修建了饮水池。
跑项目、求技术、宣传先富带后富。朱世文带领村民建成“公司+基地+农户”的香猪养殖合作社,发展种植反季节蔬菜等产业,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了3倍。
“朱指导员让我们的村庄变成美丽家园,也让我住上了三层楼房,不用住在半山腰了。”同练村老党员盘云正说。
宣传法律知识,调解村民矛盾纠纷。朱世文积极化解拱洞屯与贝江林场的山林矛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2013年,驻村任期结束后,朱世文回到市人民检察院,高效务实推进检务保障工作,曾获全市“十佳检察官”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2017年被评为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
多年来,朱世文仍关注着曾经的联系点,积极为乡村捐款,每年春节为脱贫对象联系务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全媒体记者 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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