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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 时间:2023-04-14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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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首次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民主政治建设领域的一个原创性理论贡献,是新时代我国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方针。准确理解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三者有机结合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路径,对于揭示我国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是全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三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彰显我国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点。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特点和巨大优势就是实现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统一。当前,一些西方国家基于对自由民主模式的反思,也在尝试协商民主。但与西方国家的协商民主不同,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因而具有层级高,参与面广,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特点。在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将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扩大并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三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整合社会关系,减少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共识。西式民主以选举政治和多党竞争政治为核心,党派纷争、相互倾轧,在民主运行过程中,往往有意激化矛盾、扩大分歧,使具体问题抽象化、原则化进而立场化。中国的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强调在人民投票前要进行广泛的协商,尽可能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作决策。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可以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最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

  三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方面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协商民主的广度、深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仍需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才能确保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变色”,确保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始终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

  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是相互联系、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是其他方面优势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体现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上,就是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首先,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的第一原则和根本保证,统战工作必须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其次,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利益的代表,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功能,在协商民主建设中能够把握方向、整合民意、达成共识,确保协商民主有序高效开展。

  统一战线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方面,统一战线提供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平台,也提供了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的渠道。党通过统一战线使党外各方面人士理解、认同党的方针政策,并通过他们引导所联系的界别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最广泛凝聚共识和人心。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新时代统一战线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作用愈加凸显。另一方面,统一战线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在统战工作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工作规范。特别是在政治协商的实践中,对协商流程的运转、协商行为的协调、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都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来实现。这就为协商民主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协商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是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让广大人民了解和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从而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来自人民,为人民所拥护和支持。另一方面,协商民主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制度保障。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多元互动机制,具有整合利益、形成共识的功能。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具有内在同一性,协商民主的不断推进,将会持续、有效地推动统一战线的发展壮大。

  把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统一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伟大实践

  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协商民主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方向一致。各级党委要推进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并对协商民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规划和部署。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确保依法协商、有序协商。从制度上、程序上确保协商成果落地,防止只议不决、只决不行。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方面、各阶段,自觉做到坚持有事多协商。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优势作用,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前发展。要发挥统一战线的制度、平台优势。在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中,政党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组织协商都与统一战线有着紧密联系。充分发挥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在协商民主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运用统一战线已经建立起来的管道、平台和工作机制,扩大参与面,吸引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参加协商议政。进一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拓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动员各方面人士参与人大、政府和基层协商。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彰显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政治中独特的民主形式。民主协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开端和重要环节,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过程中。协商民主在扩大政治参与面、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显著的优势。要充分发挥政党协商作为协商民主最高形式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的作用,统筹推进人大、政府、人民团体、基层以及社会组织等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协商。建立和完善制度程序,拓宽参与实践路径,保证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权利,从而更好地彰显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证实其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基础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许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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