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防城港市民宗委获悉,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重大部署以来,防城港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关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同步推进,成效明显。
强化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工作委员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全市共同做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巡视巡察和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的重要方面,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加强立法工作。2022年,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公示、函询、走访等方式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将《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条例》编入《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草案)》,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纳入发展规划。坚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把“民族团结”纳入市民公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从实地氛围营造、新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共同发力,做到一体化推进。
印发指导性文件。印发《防城港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防城港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落细落实“两个纳入”。积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查和政绩考核,全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建设理论研究体系。成立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等一批系列主题征文研讨活动,建设一批民族团结文化长廊,进一步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记者 苑长军 通讯员 黄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