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举措》(以下简称《实施举措》)。
《实施举措》从法规制度、执法司法、源头保护、保护管理、社会共治、安全治理、能力支撑等7个方面制定了98项具体举措,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实施举措》要求按年度梯次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近年来,安徽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48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组织18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285个,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长三角、中部六省、十二省市省际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协作,参与14项协作机制,支持各市加强邻近地域市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完善“府检联动”“府院联动”机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不断优化行刑衔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连续6年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举办5次世界制造业大会知识产权论坛,连续3年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打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连续3年取得优秀等次,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连续8年稳步提升。
下一步,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系统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水平,为安徽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