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城分局联合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山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并且熟悉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纠纷的调解工作。
山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是健全和完善全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一个新举措。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模式,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具有重大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