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点工作内容。具体为: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建立专利、商标的授权确权标准、司法和行政执法证据标准的反馈沟通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社会共治;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共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改革试点,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推动实施裁诉衔接工作;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行政执法、调解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鉴定公证机构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育,健全知识产权鉴定标准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了3条保障措施:一是宣传引导,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交流培训,促进双方业务深度合作;三是加强指导激励,完善行政裁决考核机制,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地方法治政府相关考核和整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