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出版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出版资讯 > 正文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整治“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等问题

  • 时间:2022-08-30
  • 作者:佚名
  •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字号:

  

  连日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涵盖线上线下商超以及餐饮行业、酒店饭店等范围的专项检查,遏制“天价”月饼、混装月饼。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对华林永辉超市、华丰贺氏、凯宾斯基酒店等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相关经营者是否有违反《公告》及《价格法》的行为,同时向经营者宣讲《公告》要求,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合理定价,鼓励月饼重拾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商超、酒店饭店等经营场所50家次,责令改正3家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已于8月15日实施,其中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且月饼包装空隙率执行新标准,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检查中,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注重节约材料,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物减量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食品过度包装现象。同时,配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品、食品、酒精饮品、茶叶等大类进行过度包装的抽查,目前共计抽查23批次。

  此外,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持续严把月饼的质量安全,紧扣月饼上市时间节点,细化月饼抽检任务与要求,制定抽检计划,对月饼质量进行监督抽查。8月以来,联合第三方抽检机构,开展中秋月饼专项抽检,共抽检月饼12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重点,抓准中秋节前这个执法发力节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特别是重要民生商品以及月饼等相关应节商品的线上线下价格,提高价格执法巡查密度,拓宽政策法规宣导广度。另一方面将畅通维权渠道,立足消费者权益的思维和角度,妥善处置中秋节前后月饼相关投诉举报,督促商家做好月饼退换货服务等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多措并举护航中秋放心消费。

  

  月饼消费提示

  一是选购月饼需仔细。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商超、销售点等进行购买月饼,并注意留存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如果是到现场制作月饼的加工点购买散装月饼,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加工点进行购买。

  二是包装标识要留心。首先要观察月饼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其次要仔细查看月饼的标识标注是否齐全,是否标注了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最后要仔细查验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和食用包装破损、无标签或标识不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月饼。

  三是网购渠道谨慎选。尽量选择有运营资质、信用评价度高的网站和商家购买,同时不要被网上展示的华丽、浮夸的外包装图片蒙蔽,尤其要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等形式销售的各类月饼,不要轻易购买所谓的“爆款”不知名产品,以免买到“三无”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按规储存不多食。月饼含脂肪较多,存放过久,容易发生变质,一定要在保质期限内食用。食用前注意观察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另外,月饼中糖和脂肪含量比重较大,一次食用月饼不宜过多,尤其患有糖尿病、“三高”、肝胆类等疾病和肠胃功能弱的消费者,更要合理掌握食用量,建议分次少量食用,切忌贪食。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yw/sx/202208/t20220824_598134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