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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4万名“法律明白人”活跃社区村屯

  • 时间:2024-04-03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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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基层自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基础。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办好‘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和公共事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中国特色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要把这一优势发挥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指出。

  近年来,从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遴选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地头熟、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投身于基层法治建设、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成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广西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通过不断创新“法律明白人”培育管理和作用发挥机制,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选聘培育“法律明白人”14.4万人,平均每个村(社区)超过8人,实现全覆盖。“法律明白人”既是法律法规“讲解员”,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员”、村情民意“收集员”,有效激活社会治理末梢神经,有力推动乡村治理升级提速。

  选好育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县里经常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培训,让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也能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还能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把学到的知识向村民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近日,在兴安县溶江镇坪寨村委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法律明白人”伍艳萍这样说道。

  兴安县司法局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批次在乡村(社区)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该县“法律明白人”培养项目获评中宣部2022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示范项目。如今,当地逐步形成一支支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队伍,活跃在群众身边,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这是广西在乡村(社区)选优培养“法律明白人”的缩影。广西结合实际采取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层级方式,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

  第一层级的培训中,自治区司法厅统筹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资源,建立“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偏远地区举办“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同时,组织成立宣讲团,深入平陆运河沿线70多个村,针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对“法律明白人”进行“订单式”线下培训,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在编辑印制《广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教材》基础上,创新研发“法律明白人”网校,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精准指导、智能服务,有效扩大培训覆盖面。

  第二层级的培训中,各设区市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分期分批进行轮训,着重提升他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参与人民调解的能力。2023年,各设区市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85期,培训对象超过8万人。

  第三层级的培训中,各县(市、区)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明白人”登录并参加“法律明白人”网校平台的学习培训,同时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乡村广场、文化祠堂、法治大讲堂等场所,以开展村“两委”换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培训为契机,对“法律明白人”进行轮训。同时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在值班期间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常态化培训。

  

  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由“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大嫂子”法治宣传队,运用“法治三句半”进行法治宣传。

  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4个专项工程之一。广西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本地乡村(社区)分布、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科学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各县、各乡镇严格“法律明白人”遴选标准,将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干部、妇女干部等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优先培养,将“五老”人员、致富能手、护林员、退伍军人等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对象,逐步将有能力、有威望、文化水平较高的村民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

  广西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一项“筑基工程”,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区法治乡村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必检必查内容。

  “从2022年培育‘法律明白人’6.7万人,到如今已达14.4万人,在较短时间内就将“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起来。也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一个平台,将村(社区)里的能人、贤人聚拢起来,共同为村(社区)的发展出谋划策,更好地推动‘五治’融合发展。”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挥基层优势开出解纷良方

  “村里的‘法律明白人’讲解了建房及排放污水的相关法律法规后,让我们知道了建房排污必须按程序申报、按法律办事,所以很快处理好纠纷。”谈及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白燕村,“法律明白人”及时调解田、周两家发生纠纷,村民交口称赞。

  “我们这些‘法律明白人’,和群众都在一个村子住着,乡里乡亲,沟通起来没有什么障碍,很容易帮助群众化干戈为玉帛。”家住三江乡对面岭村的盘玉梅,自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后,经常走村串寨为山区群众调解纠纷和开展法律宣传,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行家里手。

  如今,像盘玉梅这样活跃在广西乡村地区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无论是小两口吵架赌气闹离婚,还是邻居间因土地划分问题产生矛盾,群众遇到这些纠纷时总会想到找“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金秀瑶族自治县将一批熟悉“石牌律”、精通当地瑶族语言的“石牌头人”和通达事理的“泰玛”(瑶语中兄弟的意思)培养成乡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他们根植乡土优势,以瑶族元素为切入点,围绕滥伐林木、危险驾驶、电信诈骗、土地山林承包、邻里关系等,编排了一批具有瑶族特色的普法节目,用当地瑶族语言为瑶族群众开展“瑶语普法”文艺演出200余场次,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达1000多起,瑶山村寨达到“小事不出寨,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良性治理。

  

  巴马瑶族自治县“法律明白人”组织调解矛盾纠纷。

  全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实践,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逐年上涨。这也得益于“法律明白人”既有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又有乡情、亲情、友情资源,他们针对农村常见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在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同在基层播撒下一颗颗法治“种子”,“法律明白人”推动法治在广袤八桂乡村落地生根。

  “睦邻听声”激活乡村治理

  “毒品不是小事,一旦上瘾就难除,贻害无穷。大家一定要做好宣传教育,不让家人染上毒品。我们还要把它列入村规民约,确保村民不吸毒、不碰毒,建设平安乡村。”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迷惑性强,村民既要做好一年收成打算,也要守好‘钱袋子’,不让血汗钱被骗走。”

  ……

  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下泗欧屯的“火塘议廉”点,“法律明白人”和村民边喝油茶,边探讨新一年乡村治理的好意见。为优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结合民族特色,以苗族火塘为平台,创办“火塘议廉”示范点,让群众在火塘边,谈村民自治、话遵纪守法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普法到化解纠纷,从收集意见建议到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群众身边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个抓手。

  

  平乐县桥亭乡仁德村委“法律明白人”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收集意见建议。

  据悉,广西各乡镇聚焦解决乡村治理中的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收集、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辅助乡村治理等方面工作。推动“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两委”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基层法治服务供给,让群众随时随地学法、问法、预约公共法律服务,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决议和民主议事,在重大事项讨论上、在修改完善“村规民约”上建言献策,尤其在推进“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中,主动作为,引导村民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农村法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生活幸福感、社会安全感不断提升,有效助推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迈上新台阶。(刘莉 颜增诗 本文图片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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