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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丝清:传承人间大爱 绽放生命之光

  • 时间:2024-02-24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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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丝清,男,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许可审查科科长。2023年底,李丝清突发疾病,生命定格在43岁。家人遵照李丝清生前意愿,捐献了他的器官和遗体,为5位患者点亮“生命之光”,作为一位大体老师,“参与”到医学教学和科研中。

  为5位患者点亮“生命之光”

  2023年12月14日,李丝清突发疾病,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过一天的抢救和治疗,李丝清的情况没有明显好转。医生评估:如果进一步手术,很可能连手术台都下不来,甚至连成为植物人的可能都没有。

  

  李丝清生前工作照。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供图

  李丝清是家中独子,这个消息对他的父母和妻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李丝清的父亲说:“作为父母,但凡有一点抢救的机会,都希望儿子能活下来、好起来,可这样的机会已经没有了”。尽管悲痛难忍,但李丝清的父母仍有一个想法,他们希望能把儿子健康的器官和遗体捐献出去,帮助更多人。“儿子虽然不在了,但捐献的器官可以拯救其他人的生命,也能让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在两位老人看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同时也是遵循儿子的想法。“他是学医的,以前就告诉过我们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意义,他自己也是有这个意愿的。只是这次的意外发生得很突然,他没法再次亲口告诉我们了。”李丝清的妻子杨女士也表示,虽然自己不舍,但想到捐献既是丈夫的意愿,又能给社会带来帮助,她最终也同意了。于是,在桂林市红十字会的见证下,李丝清的父母和妻子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

  12月16日,李丝清捐献出一个肝脏、两个肾脏、两枚眼角膜,并全部移植成功,5位患者因此获得了生的希望、重见光明。李丝清的遗体也捐献给了桂林医学院,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

  家风涵养优良品德

  李丝清的家庭是自治区“光荣之家”,多年荣获城区“五好文明家庭”。李丝清的母亲照顾瘫痪养母11年,直至养母95岁离世的事迹在各大媒体报道。2004年,李丝清的母亲获评“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李丝清的父亲退休前是一名中学物理老师,老两口一直都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房子。房子很小,每样物品都很有年代感,每一样家具都有一张“出生证”,上面清晰地记录着购买日期和每一次的维修日期。家里东西坏了,从来不随便丢掉,自己修好了又接着用。李丝清父母对他的教育一直很严格,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直到现在,李丝清家中厨房冰箱上还贴着手写的《诫子训》。受朴素家风的影响,李丝清从小懂事孝顺,品学兼优。2004年大学毕业后在空军桂林场站卫生队门诊所工作,2009年转业分配到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对待工作他认真负责,对同事热心帮助,每当同事有问题前来请教,他总是耐心为大家答疑解惑。工作繁杂业务众多时,李丝清总是主动挑重担,把重活揽着自己默默干。因为工作认真、负责,李丝清曾多次荣获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示范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岗位标兵。

  博爱之心代代相承

  决定捐献李丝清的器官和遗体,并不是家里人临时产生的想法,早在17年前李丝清的外婆就捐献了器官和遗体。老人当年之所以愿意捐献遗体,其实也是受到外孙的影响。李丝清报考大学时,适逢电视剧《红十字方队》播出,一家人看了之后很受触动,李丝清决定学医,填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现南方医科大学)。上学时,他就曾和家人聊起过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意义。李丝清的外婆在去世前已经瘫痪了11年。听了外孙的介绍,外婆便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还特意把这件事写到了遗嘱里。2006年,外婆去世,李丝清母亲遵照老人的遗愿捐出了她的遗体和眼角膜。不仅是李丝清的外婆,他的父母也有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意愿。十多年前,父母也双双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

  “孩子去世,我们很悲痛,但是想到他捐献的器官能救其他人,遗体也能用于教学,我们又感到欣慰,会觉得他还没有离开我们。”李丝清母亲表示。

  三代人的传承,一个生命延续在另一个生命中,一代人的精神延续到下一代身上!李丝清和他的家人用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什么是“人间大爱”!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sbhr/202402/t20240221_6740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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