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记全区优秀人民警察、扶绥县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所长陈勇
“成绩不是喊出来、等出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我作为新时代青年民警中的一员,就应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日前,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所长陈勇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语气坚定。
如今36岁的陈勇,党龄已有12年,在公安战线奋战多年的他,收获了多项荣誉: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全区优秀人民警察”。
义无反顾冲入火场,生命至上护民安
2022年7月28日,扶绥县中东镇三哨村一处民房意外着火。当时,陈勇刚刚到中东派出所上任两天,他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带领派出所民辅警赶赴火灾地点处置。到达现场后,陈勇发现着火的是一间砖木结构的房屋,屋内堆叠着诸多谷物及生活杂物,且圈养着牲畜,由于易燃物品较多,且村屯道路过于狭窄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火势越来越大,灭火难度非常大。
为赢得救火时间,将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陈勇果断指挥民辅警,一方面快速收集可利用的活动水管,就近接水灭火;另一方面最大可能地组织周边群众加入到救援队伍中来,并协助消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救援方案。
就在大家努力救火时,陈勇注意到一个身影正朝着着火的房屋跑去,他不假思索冲上前,用力将人往外拽。“陈所,屋里面有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你就让我进去一下吧!”原来,受灾屋主见火势稍弱,便想跑进去搬取重要物品。“不行!赶紧出去,什么东西都没有你的命重要!”陈勇边喊话边将屋主拉至安全地带。就在他们离开着火房屋不到两分钟,着火房屋的主梁突然折断,屋顶的瓦片、房梁坍塌成一片废墟。不一会儿,在派出所民辅警及消防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大火被扑灭,因救援及时、得当,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陈勇担任中东派出所所长职务期间,始终把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摆在首位,牢固树牢大局观念,忠实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用行动守护人民安宁。
一丝不苟掘真相,心细如发化纠纷
2022年10月8日,中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报警称,他种植的甘蔗无故被人喷洒农药,导致甘蔗枯萎,造成损失约1000元。本着“群众问题无小事”的工作理念,陈勇带领民警到事发现场开展调查,最终确定喷洒农药事件是隔壁种植桉树的村民李某所为,于是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杨某认为李某无故喷洒农药致其甘蔗枯萎,无法原谅,而李某则认为,其种植的桉树长势一直不好,怀疑系杨某之前喷洒农药所为,因此才心生报复的念头。双方各说各理,互不相让。
陈勇眼见调解陷入僵局,想出一个客观且比较有说服力的办法。他通过多渠道与扶绥县农业农村局的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并邀请他到事发现场一起研判,最终得出使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结论:李某种植的桉树长势不好,并非是杨某种植甘蔗时喷洒的农药所致,而是因为李某在为自己的桉树喷洒农药时,没掌握好施药技术,除此之外,所种植桉树的地块是“白蚁地”,桉树根一度被白蚁啃食,所以出现桉树枯萎的情况。李某最终意识到自己误会了杨某,主动向杨某道歉,并赔偿杨某的损失,两人关系重归于好。
长期以来,陈勇一直坚持“看不见风险就是最大风险”的危机意识,盯重点、抓关键,防范、排查、化解辖区各类风险,先后走访辖区群众200多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多起,促使辖区内实现“五个不发生”和“零非访”的工作目标,且无重大案件、事件发生。
快速破案显身手,做维护正义的急先锋
工作中,陈勇始终积极推进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部署走深走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22年7月31日,中东镇群众黄某亮将汽车停放在自家门前,由于疏忽未将车辆上锁,致使放在车辆副驾驶位的3600元现金被盗。接到警情的陈勇意识到,这个案件就发生在受害者家门口,该案的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要把它当成一个重要的案件来办,尽快破案。于是,陈勇带队出警,对案件现场进行细致勘查,通过提取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痕迹,结合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及动机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最终,在案发后的第四天成功将嫌疑人李某抓获,被盗现金也得以如数追回,并返还给失主黄某亮。
在狠抓辖区社会治安防范方面,陈勇积极组织开展禁毒、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活动,全力以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参与破获刑事案件20余起,查处各类行政案件60余起,有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覃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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